| 国务院机构转变职能,六方面措施明确重点 |
| 建信用代码制度夯防腐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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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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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国务院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方案针对国务院机构职能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六个方面提出措施,明确了职能转变的方向、原则和重点。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四是优化职能配置;五是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事前审批意味着权,事后监管则意味着责,重揽权、轻担责的错误取向导致了部分政府部门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冯俊说,“此轮改革,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动了真格。” “只有权责分明,才能划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在今年政协全体会议上“痛批”行政乱收费现象的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认为,把该管的管好,政府才能把精力真正放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脉就是划清政府与市场界限。”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说,市场、社会能办的政府一律不介入,需要政府办的,比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政府必须依法律法规办好;需要市场和社会办的,政府要提高专业化水平,做好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说,职能转变比机构改革更重要。否则,不管“大部制”还是“小部制”,都是换汤不换药,都难摆脱“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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