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个关键词厘清职能转变
  • 2013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3月10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方案显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将涉及19项内容,包括5项“减少”、4项“改革”、2项“下放”、3项“整合”和5项“加强”。
关键词:减少
不合理行政收费一律取消
1
  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
  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
  减少资质资格许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取消;规定需要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认定。

4
  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5
  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地方。

关键词:改革
四类社会组织民政直接登记
1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事项,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同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2
  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以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
3
  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4
  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关键词:下放
列入国家规划项目可由地方审批
1
  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特定情况和需要总量控制的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国家扶持地方的一些项目,国务院部门只确定投资方向、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
2
  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一律下放地方。
关键词:整合
城镇医保、新农合管理合一
1
  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由一个部门承担。

2
  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

3
  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关键词:加强
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1
  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
2
  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
3
  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改革,推进本系统改革。已明确的改革职责坚决履行,已确定的改革任务坚决完成,已出台的改革措施坚决落实。
4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5
  加强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
         据新华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