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 更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能:增加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发展规划、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等职能。 200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诞生。 1981年3月6日 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 主任:陈慕华,以副总理的身份兼任该委员会主任。 1973年7月 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由卫生部代管。 组长:华国锋、吴桂贤、陈慕华曾先后兼任该领导小组组长。 1970年 全国总人口超过8亿。
1968年11月 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被撤销,计划生育工作仍由卫生部承担。
1964年 状况: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国人口接近7亿。 成立: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任:周鑫荣,国务院秘书长兼任该委员会主任。 职能:中国政府提出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目标。 1962年末 设立:卫生部妇幼卫生司设立计划生育处。 职能: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1957年10月9日 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上讲话认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计划。少数民族地区不要去推广,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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