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安宝哲 李迎军) 近日,记者从从周村区法院获悉,周村的李先生从陈某处购买的手机存在话费异常情况且涉嫌伪造入网许可证,工商部门调解,要求陈某退货并返还李先生购机款、赔偿其经济损失,但双方都担心该协议不能落实,最后,工商联合法院裁定了此次调解结果。 去年4月,李某在陈某处购买手机一部,后因该手机话费异常且涉嫌伪造入网许可证,李某要求陈某退货、返还购机款,并补偿经济损失500元。 今年1月2日,双方在消保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约定由陈某对手机作出退货处理并返还购机款830元,支付李某经济损失550元。但事后,双方都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心存担忧,李某担心陈某不履行,陈某则担心李某日后再次索取赔偿。 近日,在消保委指引下,李某与陈某共同向周村区法院申请确认其达成的调解协议,周村区法院经细致审查后,当天裁定调解协议有效。“法院司法确认不仅方便,而且不收费,给我们协议履行上了一道强有力的保险。”,双方手拿着周村法院司法确认决定书表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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