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李小凯 李晓东)本报曾连续报道,位于虞河路和院校街路口附近的东方名苑小区门口,一辆停着的白色轿车突然掉进坑中。车主经4S店定损后向物业索取8114元维修费用,日前物业同意赔付该费用,但拒绝了车主提出的误工费等其余补偿要求。 3月11日,白色轿车车主李先生致电本报,10日下午他从4S店中将损坏的车提走,物业同意支付先前由4S店定损的8114元维修费用。“除了这8114元维修费,物业还给了我300元钱作为这几天的交通补偿费”,但李先生认为物业除了应该支付车辆维修费用和交通补偿费用之外,这几天的误工费也应该由物业承担,但物业拒绝了李先生的误工费补偿要求。对此,记者通过咨询律师了解到,如若李先生因车辆损毁导致无法上班,事发正常工作日期间,物业理应支付相应的误工费用。 至于地面塌陷造成的大坑,11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到,大坑已经被沙子填满,大坑附近也开始停车,危险标志已经被撤走。记者从施工人员处了解到,地下破裂的管道已经修好,车辆跌入坑中之后所幸没有破坏到地下的其余管道,否则维修工程将更大。目前正准备铺路面砖。 大坑回填后,周围已经开始停车。 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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