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即,济南市政府食安办和工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市区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查访,关注食品安全,维护市民权益。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有无营业执照、食品有无三包、是否存在过期仍然在售等问题。同时提醒市民提高维权意识,共筑食品安全。 11日中午,市民李女士来电反映,她在赛博科技市场附近一家超市里买的“迪士尼滨崎注心饼干”竟然是过期的。饼干盒底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2号,保质期是12个月,已经超出保质期9天了。 12日上午,记者同济南市工商局历下分局甸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该超市,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执法人员在超市内检查到了李女士所说的那款饼干,但已经换了一个批次,生产日期也是更新过的。 李女士购买了过期饼干,而且还保留了当日的购物小票,像这种情况能否维权?对此,执法人员解释说:“只要店主不承认这盒饼干是他卖出的,消费者就不好索赔,处理起来也很难。” 工商所一位负责人表示,前几天,他们接到一个投诉,在某统一银座,一名男大学生发现刚买的酸奶已经过期一天了,当时他还没有走出店门,随即就用手机拍下了酸奶和购物发票,通过工商部门进行索赔,最后得到了1000元的赔偿。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如果发现自己买到的食品已经过期,最好在走出店门前拿发票和商品与店家对质,并当即联系监管部门进行索赔。
本报记者 孟敏 林媛媛 实习生 张明娟 贾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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