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小区卡着16℃的标准供暖,一些老人孩子吃不消 |
| 最低供暖标准能不能调高点 |
| 文/片本报记者张召旭 | |
- 2013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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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孙先生说,供暖季期间,他们家里的温度始终在16℃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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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冬天,我们家温度一直不是很高,始终在16℃到18℃之间徘徊,在家里虽然不算太冷,可也得穿上毛衣才行。”谈起即将过去的供暖季,不少市民认为16℃的最低标准有点低,应该提高一下供暖最低温度标准。 室内十六七度,老人得穿棉衣 12日,家住桐凤家园的市民吴女士拨打本报8451234“问暖热线”反映说,一个冬天下来,他们家里的温度始终在十六七度左右,虽然算不上寒冷,但也不是很暖和,在家里需要穿毛衣才行。 “我们也找过供热公司,供热公司来了一看说家里到16℃就算达标,而且小区供暖还是由物业管理,温度是否达标和供热公司没有太大关系。”吴女士说,他们又找过物业公司,可物业公司表示政府规定供暖标准就是16℃。 鸿顺花园小区业主孙先生说,他们小区暖气一直不怎么热,家里温度也一直维持在16℃左右,最高的时候才19℃,还是天气稍微暖和的时候。“每年屋里温度都能达标,可就是感觉有点冷。”孙先生说。 像吴女士、孙先生反映的这个情况很普遍,最近两天就有多位市民反映,连续好几年了,家里的温度始终上不去,一直在16℃徘徊。如果家里都是年轻人还好一些,可家家户户基本都有老人和孩子,这样的温度他们根本受不了。 为省钱,不少小区自管站“扣热”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直供小区温度能达到20℃以上,而其它小区温度一直维持在16℃左右,其主要原因还在小区自管站身上。他表示,供热公司供给直供小区和非直供小区的蒸汽温度都是一样的,而小区自管站是根据用热量收费,所以有自管站的小区为了从中获利,在用量上能省则省。 城区一家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直供小区温度一般在18℃以上,一些新建小区室内温度能到二十五六度。该工作人员表示,一些有自管站的小区则按照最低标准供热,这样一来他们能省下不少钱,也不至于违反市里规定。 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聊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供热期内,正常情况下,用户室内合格温度应不低于16℃,也就是说自管站只要保证居民家的室内温度能达到16℃就不违反规定。至于市民建议提高供暖标准,市里都是遵照省政府规定制定的,而新的《山东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左右,最低不低于16℃,也就是说,新的规定中,供暖最低标准仍是16℃。 ◎记者观察 供暖最低温度标准该调高点了 2005年4月30日公布的《聊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供热期内,正常情况下,用户室内合格温度不低于16℃。记者了解到,聊城自1998年开始集中供热,今年已经是第15年。从开始供热至今,16℃就是供热最低温度。这些年来,16℃一直是不少居民无奈的一个温度,也是一些供热单位奉为圭臬的一个温度。 家住亚大怡景花园小区业主赵先生特意查了相关标准,国家《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冬季室内舒适性温度应在18℃—22℃之间。国家质检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采暖设计温度标准为18℃,聊城执行的最低温度标准16℃太低。“青岛2007年还更改了供热标准,采暖期期间室内温度不低于18℃,聊城也应该考虑提高供暖最低标准了。”赵先生说。 对于部分物业公司截留一事,赵先生说:“我认为虽然家里不热多是自管站截留所导致的,可归根结底还是供暖最低温度标准定得低,如果政府提高供暖最低温度标准,即使物业公司再截留,也得按照政府规定的温度供暖。” 本报记者 张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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