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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
物价部门将专项整治消费市场,包括旅游、停车收费,商品房、农贸市场明码标价
  • 2013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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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邱晓宇) 今年,市物价局将针对全市旅游收费、停车收费秩序、商品房明码标价、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四项收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在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方面。8月,市及区市物价部门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采取属地检查为主,市物价局抽查督导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针对新建商品房售楼处、销售点等,重点查处经营者不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以及采取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收费专项检查方面,在5月20日前,市及区市物价部门将完成对主要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的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以及景区景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等行为,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停车收费秩序专项检查方面,6月至7月,市及区市物价部门围绕停车场“三标”(标志、标识、标准)配备、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等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对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商业繁华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和占路收费停车场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规定、乱收费等行为。
  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方面。9月至10月,市及区市物价部门将选择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贸市场作为突破口,落实明码标价,进一步增强价格信息透明度。严厉查处农贸市场应执行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行为,打击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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