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3月13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张英刚) 青岛市南区一超市举行“超值换购”活动,宣传称购满一定数额后可再加6元换购原价为12元的厨房用纸,但这款厨房用纸的实际售价就是6元。12日,市南工商分局对这家超市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8日,市民刘先生在市南区一大型超市购物时看到该超市正在举行“超值换购”活动,购物满一定数额后,拿着发票可以用低于超市内在售价格换购电蚊香液、厨房用纸、花露水等商品,原价12元的厨房用纸只需6元。刘先生拿着发票到换购柜台登记,花6元换购了一包心相印牌厨房用纸。 11日下午,刘先生再次去这家超市购物时发现,货架上摆放销售的心相印牌厨房用纸标价也是6元,和几天前的“超值换购”价格相同,刘先生感觉被“超值换购”活动欺骗了,随后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市南工商分局接到举报后对该超市举办的“超值换购”活动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超市不光厨房用纸的标价与换购价相同,电蚊香液和花露水也存在同样问题,超市的工作人员称是理货员不小心放错了价格牌。 工商人员指出,该超市利用超值换购活动诱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价格产生误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12日,市南工商分局对超市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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