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刘振) 好心为亲戚做担保,却被“骗”了5万元钱,近日,陵县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桩烦心事。14日,记者从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每年所接听的法律咨询热线中,都有不少人因为“担保”摊上了烦心事。 近日,陵县的王女士来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称,她的一个亲戚张某由于借人钱还不上,导致与家人关系紧张,想请王女士出面说和说和。没想到一进门,一伙陌生人就把张某摁倒在地,要求张某还钱,并要求王女士担保。王女士一看这阵势怕闹出人命,赶紧在他们书写的保证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承诺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内,如果张某不能还款,王女士将承担还款责任。 后来双方约定的时间到了,“债主”就找到王女士要求还款。王女士随即与张某联系,没想张某一家人都没了任何信息。此时王女士才发觉事情不妙,开始怀疑张某的借款事实。王女士称,当时自己一心考虑亲戚的人身安全,就按照他们的要求在还款保证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由于签字后保证书具备了法律效力,王女士不得不垫付了5万元钱。 14日下午,12348法律热线值班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王女士属于“受胁迫的法律行为”,或者张某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这两种情况下可以认定王女士的签字担保行为是无效行为。不过在查清事实前,王女士的签字担保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她具有法律约束力。 记者从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每年都有不少市民因为担保摊上事,而且此类案例调查取证的难度都很大。工作人员介绍说,作为一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在签字之前应当充分考虑到法律后果,如果有胁迫行为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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