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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心商傍名牌制售假货落网 |
| 东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 |
-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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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4日,东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本报通讯员 张晓燕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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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李玉涛 通讯员 张晓燕 王晓 王军) 14日上午,东港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被告人姜军(化名)、秦彦(化名)、严东(化名)因生产、销售假冒“多乐士”、“立邦”、“雅士利”三品牌腻子粉而分别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2011年6月,老家菏泽牡丹区的姜军来日照,专门成立了一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并租下日照街道某村一处房屋作为作坊,生产制造假冒“多乐士”、“立邦”、“雅士利”品牌的腻子粉。为仿冒逼真,姜军还专程到临沂批发市场购买带有三品牌商标的腻子粉包装袋,用于包装自己生产的假腻子粉。 一年多时间里,姜军边生产边到日照各大建材市场进行上门推销。“价格低”“无运费”“可赊账”成为其最大卖点,原本最低卖22元/袋的正品“立邦”腻子粉、56元/袋(规格20kg)的正品“多乐士”腻子粉,姜某统统只卖8元/袋(规格20kg),进价低使得本案被告人秦彦、严东等销售商家禁不住诱惑纷纷下单。截至去年6月被查获,姜某累计销售额达21万余元。 2012年12月20日,公诉机关向东港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姜军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授权,私自生产加工假冒商标的名牌腻子粉,并销售给秦彦、严东,被告人秦彦、严东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腻子粉仍予以销售,严重侵犯了国家商标制度和他人商标专用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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