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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律师——
消费者应有知情、选择的权利
  •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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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市中心医院排队办卡、挂号。  本报记者 张汝树 摄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张汝树 见习记者 李超) 14日,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医院一卡通的使用,让消费者无法得知医生所开药品和所需支付的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医院的一卡通的确可以实现医院的无纸化办公,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纸质处方笔迹潦草的弊端,但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因为医生通过电脑开完药单后,患者并不清楚所开的药物名称和所需支付的费用,交完款拿到药后才能得知,而且市民只能从办卡的医院拿药,这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也认为,患者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所以说患者在就医的整个过程中都有权知道医生开了什么药、花了多少钱。
  近年来,淄博市各大医院开始使用一卡通,一卡通在给医院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为市民直到交了钱才能知道医生开了什么药,各个医院的一卡通不能通用等给市民带来麻烦,一卡通何时才能真正体现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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