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消协不完全统计,2012年各地消协共受理苹果公司产品投诉2170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务的投诉占25.6%,高出家电全行业平均水平7%。 ①更换强制留旧件 如换下的旧部件可加工翻新,苹果公司可与消费者协商折价回购。《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规定,违反了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②擅自更换好部件 维修商在维修时不得进行欺骗或擅自更换部件以牟利。《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相关规定模糊了使用零部件的具体情况。 ③维修损坏多敷衍 维修过程中因维修、保管不当造成的侵权和违约,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六条的规定单方面免除、减轻了经营商维修责任。 ④单方判断拒维修 根据我国法律,苹果公司根据自己判断拒绝维修,是单方主张,是无效的。 ⑤数据损失不负责 根据我国法律,如果由于维修、保管不当,未有效告知等造成损失,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⑥维修换新争议大 苹果公司售后维修整机换新后三包期不重新计算。我国法律规定,三包期内换货,三包有效期应重新计算,苹果公司的做法绕过我国法律。 ⑦履行义务不充分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笔记本微型机的主板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专家认为,苹果公司关于主板只保修一年的规定属于擅自缩短三包期限。 ⑧换件欺诈客户 付钱换原装屏幕,换过后却说不保证是原装。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如果维修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加倍赔偿。 ⑨检测报告不出具 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告知消费者送修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将如何进行修理等信息,检测报告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消费者有权查阅、复印。 ⑩修理拖延时间长 本说20天修好,却拖了一个月。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因生产者或修理者原因造成修理时间超过一定标准,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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