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17日讯(记者 孟凡萧) 在“3·15”活动现场,聊城市食品药监部门的展台前,市民刘先生向执法人员诉苦道:“康力大药店将保健品当中药卖给我了。花钱吃药,但一点病也没看好。你说这是不是欺诈?” 刘先生说,年前他身体有些不舒服就在康力大药店去买药,当时工作人给他竭力推荐了一种名叫“前列邦”的药品。“当时工作人员给我说,这是中药对身体没有伤害,而且治疗效果很好。并且向我保证两个疗程就能把我的病给治好,如果治不好还会赠送给我一个疗程的药,让我继续治疗。我当时感觉不错,就花了660元买了两个疗程的。”刘先生说,现在药吃完了,病没有好,而药店却不兑现之前的承诺。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买的根本不是什么中药,而是保健品。你说药店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吗?”刘先生说。执法人员提醒,按照要求,保健食品包装标签上不能含有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可以代替药物,只能调理人体生理功能。 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很多市民不能区分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和滋补中药材。保健品作为日常保健的健康产品,比较迎合人们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心理,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这点,给中老年人设置“陷阱”,采用各种推销方式来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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