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绿色食品的名头,卖着非“绿色”的产品 |
部分绿色食品标志“超期服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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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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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320/Y03/Y03_0039.jpg) | ◥华光路上一超市内市民在选购绿色食品。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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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9日讯(见习记者 李超)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绿色食品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19日,记者走访张店城区几大商场却发现,部分绿色食品标志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绿色食品也并不是那么“绿色”。 19日,记者在张店城区一商场内看到,市民在选购商品时一般不会特别注意商品的绿色食品标志,“超市里的东西一般质量不会出问题,只要看看保质期就行,绿色食品标志还真没注意过。”一顾客告诉记者。 在商场食品区,记者在一瓶标有绿色食品标志的蜂蜜外包装上看到,该产品的绿色食品编号为“GF421302090309”,根据绿色产品编号含义为:“GF”是绿色食品企业信息标志代码,后面的6位数代表地区代码;中间两位数是认证年份,最后四位数是当年序号。据此可知道,该企业的绿色食品标志是在2009年通过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据此该企业的绿色食品标志已经于去年过期。在食品区其他地方,记者又相继看到了一款金针菇、一款金丝枣的绿色产品标志都已经过期。 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绿色食品标志过期了肯定就不能用了,市民购买这种绿色食品标志过期的产品,商品质量很难保证,其中,不乏一些已经不是绿色食品的产品掺杂在里面以次充好。但是由于现在对于该标志的管理并没有明确是哪个部门,所以造成了监管上的真空。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可以到农业部门的网站上进行查询了解关于绿色食品标志的相关信息,遇到“超期服役”的情况可向农业或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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