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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殃及路边餐馆 |
车祸引起复杂纠纷,法官调解解决 | |
- 2013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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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任洪忠 通讯员 崔希珍 耿利) 两辆货车相撞后冲进路边餐馆,车辆、餐馆等损失严重。日前,东昌府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涉及多方纠纷案。 2012年5月4日7时许,在聊莘路与侯营高速路口,李某驾驶的鲁P56XXX大货车从聊莘路由北向南行驶,与沿新南环由东向西行驶的鲁P32XXX大货车相撞,李某驾驶的鲁P56XXX大货车还冲入路边一餐馆内,事故造成相撞车辆损坏、餐馆房屋及餐厅内物品损坏、路边一小轿车损坏、大货车所载货物损坏及大货车乘人孟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部门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李某驾驶的鲁P56XXX大货车负主要责任,鲍某驾驶的鲁P32XXX号大货车负次要责任,其他餐馆及人员没有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有关部门也进行过多次调解,终因受害者较多,各方意见不统一,没能调解成功。 2012年10月份,受害者孟某等一张诉状将鲁P56XXX大货车、鲁P32XXX大货车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致请求法院判令肇事车辆的车主及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在事故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后,负责审理的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沙镇人民法庭法官,认真仔细地查阅卷宗,分别找各方当事人询问情况,摸底定损,还多次到事故发生地向目击人调查了解。经过两个多月近20多次的调解工作,最后,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调解结案,平息了这次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化解了社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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