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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区经适房开始申请啦 |
申请时间截止到4月10日,如取得选房资格后放弃购买,一年内不得再申请 | |
- 2013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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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3月20日讯(记者 陈晨) 20日,记者从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菏泽市区内2013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请从3月21日开始,供应房源三千余套。 据了解,此次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房源三千余套,共计三个项目,一是滨河新城小区,位于牡丹路西、仓南路南;二是康馨雅苑小区,位于菏泽一中新校区东;三是和谐家园小区,位于广州路西、铁路以东、北外环南。 据介绍,此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至4月10日,申请地点为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房管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同时,申请人可到菏泽市政务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在领取时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也可在菏泽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hzfgj.com)下载申请表。申请家庭需符合《2013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规定的条件,其中除本报18日《菏泽保障房申请门槛降低》一文中提到的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的6个条件外,因公共利益需要,原有住房全部被征收,未实行产权调换且征收货币补偿额在25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其中,申请家庭符合前述条件,但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前,将私有房屋在近三年内转让他人的(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贫困转让房屋的除外)不列入申请范围。 本报提醒有意愿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本次申请2013年底前有效,对取得选房资格后放弃购买的,视为放弃权益,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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