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刘志海 孙杨) 3月21日,商河男子孙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邢某驾驶,结果两人都受到相应的处罚。 3月21日下午3时许,商河交警一中队民警在省道248线商中路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鲁A牌照黑色轿车由南往北疾速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运行轨迹可疑,随即将该车拦停盘查。 在接受检查过程中,该车驾车人神情慌张地自称忘记随车携带驾驶证,要求民警给予当场处罚。执勤民警从其慌张的神态中看出破绽,感觉应该另有隐情。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该车驾驶人邢某最终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车上路的违法事实。 原来,该轿车车主孙某就坐在副驾驶座上。当天中午,孙某开车出门办事,当时邢某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当孙某驾车行驶到商展路孙集路段时,孙某将车停到路边去超市买矿泉水,手脚痒痒的邢某趁孙某不在,主动坐上驾驶员的座位,并将汽车调好头。 当孙某出来时看到车已经调好了头,邢某已坐在驾驶员座位等他上车。孙某明知邢某没有驾驶证,但碍于情面便默认了邢某的行为,不声不响地坐进了副驾驶座位,还开玩笑说:“你无证驾驶小心被交警逮着。”就这样,两人心存侥幸地驾车往县城方向驶去,结果被商河警方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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