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3月25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用供货商备案卡卡住食品源头,用供销货凭证证明去向,目前东明已对全县百家食品供货商进行了备案管理,实行“一卡一证”措施。 3月25日,东明县陆圈镇朱庄村从事食品经营的朱宏亮准备购进50件某品牌的啤酒销售。当食品批发商把啤酒送到朱宏亮商店门口后,给他出具了《食品供货商备案卡》,并开具了这批啤酒的《供销货凭证》。朱宏亮经过仔细查验,把“一卡一证”装入食品经营档案妥善保管。 “有了《食品供货商备案卡》,我们就不再担心供货商是‘黑户口’了,而且供货商提供的《供销货凭证》可以作为进货记录,一旦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很容易就能找到是谁送的货,极大减少了购进问题食品的可能性。”朱宏亮说。 今年元月份以来,东明县工商部门对全县食品供货商进行了普查,逐一进行登记,统一发放《食品供货商备案卡》。备案内容包括供货商名称、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经营地址、供货区域、送货车车牌号、联系电话、备案期限等。在供货时,食品批发商或送货商主动向食品经营户提供《食品供货商备案卡》,作为主体经营资格合法的证明,同时也便于和食品经营户联系沟通,及时解决食品经营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食品供货商备案卡》只能对食品供货商的“身份”进行概括的说明,而对上市的每个批次食品实施有效管控,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配合《食品供货商备案卡》,东明县工商局全面推行了《供销货凭证》填写、收集、保管措施。《供销货凭证》由工商部门统一编号,主要记录每批次食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生产日期、供货日期、食品供货商等内容,一式两联,供货方和食品经营户各执一联。对于供货商来说,作为销货记录;对于食品经营户来说,作为进货记录。《供销货凭证》由食品经营业户统一装订,并按食品类别归档保管。由于记录的项目完整,内容全面,不但为实行问题食品的追溯管理提供了有力证据,而且对提高食品经营业户自律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问题食品上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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