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帅 报道
本报3月25日讯 为加强外地进威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25日,威海市建管处对外地进威施工企业进行2012年度工作考核。 凡2012年在威海市办理进威施工备案、2011年度考核合格的外地进威施工企业均为考核对象。考核需提供的资料有外地进威建筑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企业注册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有关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012年10月1日后办理进威备案的外地企业只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所承揽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不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外地企业应将考核资料于4月20日前报市建管处施工科(装饰装修企业报市建管处装饰办)。凡未按要求时限报送考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据了解,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未加盖“年度考核合格专用章”的《威海市外地建筑企业进威施工管理手册》自然失效,企业不得在威海市境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