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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证驾车被查,竟破窗而逃
一“大胆”司机被记分罚款、拘留10日
  • 2013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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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日前,邹城警方遇到一“大胆”司机,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处并带至交警部门处理时,竟然趁机将防盗窗推断逃跑。在耐心的教育下,一天后该司机终于主动到交警部门承认错误,并被给予相应的处罚。 
  3月21日早7点50分左右,邹城市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城前镇小岔河丁字路口设卡,在对一辆牌号为苏G10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的驾驶证极为可疑。“感觉驾驶证不对头,于是就把驾驶证上的信息输入系统查询了一下,结果还真有问题。”民警介绍说,民警将驾驶人王某带至中队并上网核实其驾驶证信息,经核实王某的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换证,而王某手中的驾驶证是其伪造的。 
  王某在得知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需要罚款、记分拘留后,因害怕拘留便趁着民警办理其他业务时,偷偷推断一楼的铁制防盗窗,然后跳出窗户翻出院墙逃跑。民警发现王某逃跑后立即与该车车主取得了联系。次日,王某在车主的陪同下来到邹城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交代其驾驶证上有记分需要参加学习才可以换证,感觉学习太麻烦自己就花高价办理了一个,感觉跟之前的一模一样应该没有问题,不料还是被交警查了。最终,王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邹城交警大队民警称,之所以强制要求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分后学习,是因为大中型客货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都是极其惨重的。参加学习,旨在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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