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路边违建铁皮屋竟公开招租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协调城管、规划部门共同查处
  • 2013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在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私搭乱建一个十平方米的铁皮屋,对外出租一年就能赚三千甚至近万元。26日,记者走访发现,在荣院东路、乐园小区等地,多个新建铁皮屋竟公开“招租”。有关部门表示,这种私搭乱建应查处。
夜里“赶工”搭好,白天就往外租
  26日,在荣院东路、乐园小区等地方,一些私自搭建的铁皮屋,贴出招租告示。虽然属非法搭建,但仍有人租用。
  “一晚上没见,又多出来一个铁皮屋。”26日,家住贤德苑的市民刘女士,路过荣院东路时,感慨铁皮屋搭建的迅速。记者在该段道路看到,从泰山大街路口向北,十多个大小不一的铁皮屋和板房,建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道和绿化带里。据周边居民说,搭建铁皮屋的都见不到人,大多是晚上干活,“头一天还没有,第二天就建好了,第三天就有人用上做生意。”
  一位使用铁皮屋的蔬菜摊主告诉记者,他用了三个晚上自己搭建了这个屋子,花了4600多元材料费,“白天不敢干,怕被人查住。”在乐园小区外的道路两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摊贩说,铁皮屋是从别人那里租来的,一年3000元。
  记者在这两处铁皮屋集中的区域发现,不少铁皮屋都关着门,门上贴着招租告示。记者打通一个告示上的电话,对方自称铁皮屋已经建了七八个月,对外招租,因为处在路口位置很好,每个月租金1000元。一名正在搭建铁皮屋的市民告诉记者,他花费的成本在5000元,如果出租,一年能赚三千多。
不少铁皮屋,占上人行道
  一批批新的铁皮屋陆续出现,搭建的市民也都抱着侥幸心理,铁皮屋出租一天就能多收一天钱。
  在荣院东路,一个由角铁和铁皮简单搭建的铁皮棚内,记者和正在做生意的一名妇女问起铁皮屋的事,该妇女神情马上紧张起来,接连问记者想干什么。在几处连起来的铁皮屋北边,人行道和绿化带内已经被人用木桩提前占下了。附近小区居民称,他们也不清楚是谁占的,铁皮屋一天天就这样建了起来。“有人专门占了建铁皮屋赚钱,屋子多存在一天就多赚一天。”市民苏先生说。
  “我这铁皮屋都建了半年了,你放心租就行。”26日,一名铁皮屋主人称,他出租的铁皮屋按月收费,一旦被部门查处拆除,他就会退还剩余租金。记者了解到,不少铁皮屋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被拆。为了顺利出租,一些铁皮屋的主人给租用的市民保证,只要屋被拆了就立刻退钱,以此给承租方吃颗定心丸。
部门:城管、规划应联手查处
  对于这类私搭乱建问题,本报也曾多次报道。其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规划和城管部门,责任有交叉但却没有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这一问题。
  26日,记者就该问题联系到泰安市规划局规划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在道路两侧搭建临时建筑和影响市容市貌的,属于城管部门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铁皮屋建筑这类不属于动用砖土的永久性固定建筑,其建设不需要报规划部门审批,因此规划部门也没有权利和义务监管。泰安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则表示,按照规划法,管理私搭乱建的职能已并入了规划部门,因此还是要找规划部门解决。
  记者从泰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了解到,指挥部下设督导组,将对愈演愈烈的私搭乱建铁皮屋问题,联合规划、城管部门共同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已建设的违章建筑,规划部门有管理责任。铁皮屋产生的临时摊点、占道经营等,城管部门也负有管理责任。下一步,督导组将协调两部门,共同处理这一问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