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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蒙冤十载,“中彩式”平反当休矣
  •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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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里,推动“正义到场”的不该是“偶然”与“巧合”。什么时候洗冤不用再感谢“中彩式”的运气了,社会才算真正实现了公平和正义。

  □本报评论员 王昱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张氏叔侄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氏叔侄无罪。
  此案再审中,出庭检察官曾经用“正义虽然迟到了,但不会缺席”总结。但通观此案的整个过程,却实在让人难有“正义不会缺席”的乐观,而是充满着偶然与巧合,用张高平的话说,“中彩票也没这么巧的事”。问题是,要想维护司法公正,这样“中彩式”的鸣冤靠得住吗?
  近年来,类似的冤案为数不少,曾有专家总结说:“时下这类冤案平反主要靠两种方式,一是“真凶浮现”,二是“亡者归来”。然而,张氏叔侄的遭遇却告诉我们,即便这样悲观的总结和现实比起来还是太乐观了——此案的真凶在2005年就已经缉拿归案,但蒙冤者却愣是又被关了七年。如果不是蒙冤者在狱中“碰巧”看到真凶再次犯案的新闻,又如果蒙冤者不是抱定了“认命不认罪”的决心,“正义”会不会永远“迟到”下去就难说了——此次冤案得雪,除了惊人的“幸运”,还有赖于两人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实在是小概率中的小概率。
  堵塞张氏叔侄冤情的这块顽固的“金石”——司法系统,对公正本应像天平一样敏感,但通观张氏叔侄的整条鸣冤路,自始至终都是蒙冤者在“自力救济”,司法系统却总是被“推着走”,有时甚至“推着走”都不动——据辩护律师回忆,司法系统曾有七次机会能顺理成章地为此案翻盘。当然,张氏叔侄案中司法机构在错失七次机会后最终还是动了,反观轰动一时的“聂树斌案”,同样是真凶落网七年,对着如山的铁证,当地法院就是不给已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翻案,难道该案责任人那点可怜的面子与利益,会比维护司法公正还重要吗?
  任何一个司法系统都有可能出现冤案,但能不能及时纠错,则取决于蒙冤者申诉的权利是否得到尊重。在张氏叔侄的案件中,从警方违规取证、法院偏听偏信开始,公检法这些本应分离的公权力就板结在一起,甚至能借媒体宣扬破案者“无懈可击”。相比之下,张氏叔侄与代理律师则处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状态中。指控者“无懈可击”,而被指控者“手无寸铁”,冤案得雪当然只能靠“中彩式”的奇迹。
  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里,推动“正义到场”的不该是“偶然”与“巧合”。什么时候洗冤不用再感谢“中彩式”的运气了,社会才算真正实现了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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