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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员不加分国家已有规定
  •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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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2011年,我省公务员招考已实行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在2010年之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无论是报考公务员还是报考事业单位,都能获得加分。这些都有文件规定,如中组部、教育部等八部门在2006年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然而,2010年,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调整了政策,这一年发布的新文件《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本报记者 邢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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