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董钊 实习生 赵琳琳) 27日,济南市28个快处快赔服务点正式启用。今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继续在原地纠缠不清进而影响交通的,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一并处罚和记分。 27日上午10时,“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网格化服务”启动仪式在省体育中心西侧广场举行。济南市交警支队交通肇事处理处副处长张昭勇介绍说,自2008年5月济南市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来,全市共受理轻微交通事故快赔案件20多万起,对缓解交通拥堵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仍有部分车主担心难以理赔,对快速处理心存疑虑。“这次设立28个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就是为了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据介绍,这次快赔网格化是由济南保险行业协会公开招标,组织了一支快速理赔员队伍,可以处理驻济所有保险公司的业务。 交警部门介绍,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增多,已成为道路交通拥堵的主要诱因。“一方面,道路交通事故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增加了通行成本;另一方面,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极大地占用了驾驶人的精力、时间,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目前,仍有一些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不能按照快处快赔的办法进行处理,不能迅速撤离现场,一起交通事故久拖不决,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往往比事故的直接损失还要大。” 今后,对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拒不撤离现场的,济南交警决定严罚。交警部门表示,对于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拒不撤离现场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将依法强制撤离,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一并处罚和记分。 同时,在强制撤离现场后,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理,由民警一律当场扣留事故车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鉴定结论,待车辆检验鉴定报告生效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同时对驾驶人、事故车辆进行网上查询比对,存在交通违法的驾驶人、事故车辆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还车辆。经网上查询比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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