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喻雯 实习生 宋真真) 26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虽然去年贷款发放和支取额比归集额多出27.34亿元,但未计入贷款利息回款额度,购房市民无需担心,可正常贷款。 26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去年公积金管理情况。2012年,公积金中心为24258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8.4亿元,比上年增长35.3%。办理公积金支取52.11亿元,比上年增长25.6%。 从数据看,贷款发放和支取额总共达到130.51亿元,比归集额103.17亿元多出了27.34亿元,这样是否会影响市民贷款?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公布的数据没有计入贷款利息回款额度,购房市民无需担心,可正常贷款。 近日,北京发布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认房又认贷”。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无变化?对此,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去年10月就发布了“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此前,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即“认贷不认房”。即便是二套房,首套房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使用公积金买二套房时,也是按照首次使用的政策。 而在去年新政实施后,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商业贷款“认房又认贷”一致。购房者首次购房即便没有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时也按照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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