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李明华 通讯员王长水 葛彬) 27日,记者从德州市房管中心获悉,《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从即日起对外公布实施。文件中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调整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德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线由原来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15817元提高为17952元,门槛下降了2135元。此外,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也做了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家庭)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6元提高至8元,其它低收入家庭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5元提高至7元。 记者了解到,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等方面暂无变化。“这次住房保障政策的调整,降低保障申请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德州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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