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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收入多少再次牵动人们神经
你的工资达最低标准了吗
  • 2013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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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人力资源市场求职者并不多。
  从今年3月份开始,枣庄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市中区、滕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其余各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也达到了1080元。近期,在一场招聘会上,一家小食品厂某岗位招聘2个人,但由于工资太低,三个月过去了还没有招到合适的人。
工资太低,一企业仨月没招到人
  3月21日,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了一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双选会,这场招聘会也是2013年度首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参加本次招聘会企业56家,虽然一上午达成用工意向900余人,但和3400多个岗位相比还是差了一大截,“用工荒”使得一些企业陷入了招聘窘境,同时对于一些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今年23岁,毕业于枣庄学院会计专业的学生小刘家是临沂的,可是毕业之后她想留在枣庄,这一段时间她就一直在找工作。“我男朋友在这边,刚毕业我也想留在枣庄工作,我已经参加了几场招聘会,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小刘说,21日她专门到人才市场参加了招聘会,“我在这边需要租房子,平常花费也比较大,我想找一个轻松一点儿的工作,月工资至少得1800元往上。”小刘说。
  24日正值周二,是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的正常招聘日,但在招聘会现场也有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在济南工作已经三年了,可是过年回家的时候家里给我找了枣庄的女朋友,考虑到未来结婚的事儿,家人一直让我早点回到枣庄工作,这次请假回来就是订婚的,然后我就顺便过来找一份合适的工作。”28岁的李晓凯学的是公共管理专业,之前一直在人力资源公司上班,“找了几个合适的,但是就是工资有点低,我的最低期望值就是3000元钱,可是这儿的工资还是有点低。”
  市中区北外环附近的一家食品厂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许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基本上每次都参加在枣庄人力市场举行的招聘会,“我们招聘出纳,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要求具有会计专业,会计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徐先生告诉记者,招聘会上虽然不时有招聘者前来询问,但是工厂开出的工资是1200元,很多熟练者都因为工资太低不愿意干,他们招聘三个月了都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小企业很普遍
  枣庄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发放工资标准低于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我们这边也会接到一些职工反映,但是我们主要是协调相关企业和职工,调节一下协商解决。”工作人员介绍,有些企业本身盈利能力不是很强,这肯定会影响他们工资的发放。“如果企业本身有能力支付职工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企业不支付,那么职工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据介绍,一些盈利能力比较强的企业,基本上不存在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在小型企业则相当普遍。今年23岁的小贾在八大市场一家美甲店上班,店面虽然不大,但是也有四五个职工,她们每天上午9点开始上班,一般要忙到晚上9点钟,虽然要忙近十二个小时,但是她的工资待遇却非常低。“550元的底薪加上10%的提成,每个月老板还要从几个职工身上扣掉千余元,说是回转资金。”小贾说,有时候顾客只是单纯做指甲包养,做一个只能提2元钱,“如果要拿到1220元钱,那我得非常努力才行,何况有的时候顾客不多,我们的待遇就非常低了。”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小型的鞋厂、食品厂,职工的工资待遇普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众多投诉之中来自小型企业的投诉占了相当高的比例。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枣庄市总工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有了一定的提高,这对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造成压力。一家饮食连锁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苏女士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是个综合性的影响,不仅是底薪,社保费等其他方方面面的人力成本都要往上涨。”
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必要时有助维权
  “求职者在求职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标明的工资待遇也是职工维权的依据,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以后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就可以更好的申诉。”枣庄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枣庄市劳动保险事业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从这个月开始,枣庄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最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社保缴纳基数,“这几年以来,枣庄市社保缴纳基数在不断提高,等到新的通知下发之后,我们才能按照新的缴纳基数缴纳社保。”
  枣庄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管理学硕士张传洲多年来一直在在公司金融、公司治理方面颇有研究,他认为目前在房价、物价飞速上涨的过程中,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大势所趋。“这也是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保障民生的一个重要举措之一,之所以有诸多企业发放的工资低于政府所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究其根本是因为政府招商引资与职工权利保障所产生的错位导致。”他表示,发放月最低工资标准不达标,其中一个主要渠道是劳动保障部门执法取证,“企业是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税收以及职工维权之间存在一些纠葛,劳动保障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保障职工权益。”
  虽然有些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标准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但是由于一些职位相对轻松,对于一些没有太高要求的求职者也存在一定的吸引力,“我们公司招收的文员虽然在招聘会上标注着1200元,但其实就是最高工资,平常的情况下最多也就1000元左右,相对干净轻松一点,如果你不干的话,自然会有其他人来做。”27日,在人力资源市场,枣庄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招聘的人员坦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职监察员邢亚闻向记者透露,正常劳动情况下,企业必须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说职工无故不参与正常工作,导致月工资低于正常工资标注的,这个必须有相关的证明才可以维权。”
□百科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背景 最低工资 全省分3类
  3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380元、1220元、1080元,平均增幅1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12.5元、11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2012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废止。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邢振宇)
□解答 津贴福利 不当工资计算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是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制定工资支付标准?针对公众的疑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不是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
  据了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提醒,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等都应当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此外,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对劳动者包吃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工资之内。  (邢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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