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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举大棒,地方温吞水
多数省份未公布国五条细则,深圳、济南、青岛等城市房价控制目标相似
  • 2013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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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江苏苏州,在昆山市房产交易中心人头攒动,市民排队过户。              东方IC供图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宋立山 喻雯 邱晓宇) 虽然住建部明确表示国五条可操作性细则3月底前要陆续出台。但目前为止仅有北京、上海、广东、重庆、天津等少数省份和直辖市公布细则,其他省份都按兵不动。
  3月31日,深圳、合肥、南京、济南、青岛等市纷纷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但内容极为相似,都表示要进一步落实限购、信贷及税收政策,使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与以往目标相比,这次各市目标多了“实际”二字,扣除价格因素影响计算收入增长。
  济南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2011年相比,今年的目标把“收入增长水平”改为“收入实际增长水平”,即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相对更合理。
  济南和青岛都要求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今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严格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  
  青岛还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供应总量的70%。对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济南要求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向社会提供分配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6000套。青岛开建保障性住房1.65万套,启动危旧房改造1.7万户,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9000套,年底前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济南市建委负责人表示,此次只是明确房价控制目标及近期重点工作,并非是济南版国五条细则,目前省国五条细则正在制定中,济南版细则将在省里的细则下发后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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