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忠杰 盖颖 □记者 齐金钊 报道
本报3月31日讯 春暖花开,市民出游热情增加,近郊游和踏青游走俏。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市民,如果在旅游期间与景区发生纠纷,要采取正确方法维护合法权益。 为保障市民清明小长假期间的旅游权益,烟台市旅游局近日公布了旅游部门及市内主要景区的投诉电话(详见右表)。如果小长假期间权益受损,可打电话投诉。 此外,烟台市旅游质监所发布春季出游提醒:1.春季天气变化无常,准备外出旅游的市民要关注天气变化,预防感冒、呼吸道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2.选择随团旅游,要选择正规的、有信誉的旅行社参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3.购物时要索取发票或购物凭据,旅行社强行增加合同外购物及自费项目、强制消费等,市民有权拒绝。4.适当、科学地购买相关旅游意外保险,增强出游保障。5.计划赴台湾旅游的市民,要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目前烟台具有经营赴台游资质的旅行社是:山东南山国际旅行社;6家开展赴台游业务的旅行社分公司是:山东嘉华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第一分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青岛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旅游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中国国旅(青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交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威海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4小时投诉电话:62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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