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李榕) 3月29日,记者从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14处市、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全面启动,计划完成5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10个示范镇建设高标准敬老院,年底前争取完成70%的建设任务。 据了解,2013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要达到每人每年4000元和3000元,集中供养率保持在70%以上。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0元和570元。社会散居和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和120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全额发放。城乡低保标准三区和县市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和360元,人均补差分别达到228元和216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300元,人均补差达到128元。对低保家庭大学生发放入学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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