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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消费者广西遭遇“被消费”
广西沂源两地工商联手,公道顺利讨回
  • 2013年04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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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唐文虎 蹇强) 近日,沂源县工商局联手广西临桂工商部门,首次成功跨省调解了一起旅游消费纠纷案件。
  2013年2月,沂源的董先生到广西旅游,在临桂县一超市内购物时,刷卡结账两次提示失败,便支付了现金。回到家后,董先生查询银行账户时却发现,自己当时在临桂县消费时两次刷卡均已成功,已经扣除两次刷卡累计金额560元。由于距离较远,董先生无奈,只能向沂源县工商局寻求帮助。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沂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参照《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相关规定,受理了该起投诉。执法人员通过银行账单查到该超市名称,随即与广西临桂县工商局电话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和支持。
  临桂县工商局几经周折,最终查到该超市。依据沂源方面情况反映和调查事实,临桂县工商部门认定为超市的过错。超市负责人表示,沂源董先生申诉情况属实,主要原因是超市POS机故障引起,答应归还消费者损失,并向消费者电话致歉。
  沂源县工商局提醒市民,去外地消费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合法资质,选择规模较大、专业性强、口碑较好的经营者,注意退换货承诺,如果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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