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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地下水要依法提申请
2013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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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加大了对地下水使用的控制,规定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开凿新井,原有自备井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要求予以封闭。
《条例》首次对个人开采地下水进行了限制,按规定,直接从地表或者地下取水(含地热水及采用地下水制冷制热)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提出取水申请。
滕朝霞表示,省城不少小区或者个人通过水源热泵抽取地下水,用于水冷空调等设施,成本极低,但是在严峻的保泉形势下,这种未经允许的取水行为将对泉水持续喷涌产生极坏的影响,希望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提出取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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