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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交了8个月,楼盘迟迟不开工 |
经消保委调解,消费者要回购房首付款 | |
- 2013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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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韦颖 韩妹) 购房首付已经交了8个月,而房产商楼盘却迟迟没开工,这让急需用房的王先生大为恼火。近日,在高新区消保委的调解下,王先生要回了购房首付款。 王先生投诉称,他于2012年8月从某房产公司购买期房一套,首付为15万元,开发商承诺2013年8月交工,可楼盘至今仍未动工。 王先生多次联系开发商,开发商称由于多方原因,暂不能开工。王先生因为急需用房,因此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回购房首付款,但多次联系未果。于是王先生便到高新区消保委进行投诉。 高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到,开发商确实存在延期交付房屋的事实,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的规定”。对此开发商予以认可。 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房产公司已于近日将15万元首付款全部退还给王先生。 消费提醒 高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认真检查合同条款后再签订购房合同;注意查看房产公司是否取得预售房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消保委反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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