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伟平 报道
本报4月3日讯 本报4月3日B19版报道了这样一件事:福海阳光花园小区众多业主三年还没拿到房产证一事,开发商也找不到人。记者从福山区住建局了解到,小区开发商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荷”)的预售许可证已过期。 3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福海阳光花园大多数楼缺少“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所以不能办理企业的大产证和个人的房产证。 福山区住建局执法科的卢科长介绍,开发商只有工程通过“五方验收”,同时主动到住建局备案后,该局才能出具“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刘先生所购买2号楼附2栋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显示,其批准机关为烟台市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烟房预字2007第076号,但在烟台房产交易网上,未能查询到该预售许可证的登记信息。 “预售许可证是否存在问题呢?”刘先生担心道。 “2010年之后办理的预售许可证,才公布在网上,2010年之前办理的预售许可证不在网上公布。”福山区住建局产权产籍科的刘科长称,“之前公布的预售许可证以‘烟房预字’开头,现在改成‘烟房预许字’开头。” 刘科长还透露,福海阳光花园6栋楼,共有多个预售许可证。其中2号楼附2栋的预售许可证烟房预字2007第076号“已经过期好多年了”。2009年过期一次,开发商续期到了2011年,之后一直没有给预售许可证续期。 他提醒购房者,购房时看准预售许可证是否过期,否则将承担无法办理房产证和无法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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