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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交维修基金就没房产证 |
业主们不干了:之前交过一次了,为什么要跟着涨价后的标准再交一次 | |
- 2013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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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蒋慧晨 实习生 贺南林 qlwbjhc@vip.163.com
读者热线点题>> 家住开发区金东国际小区的鲁女士在2009年买房时,按每平方米16.8元一次性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日前,鲁女士却收到一份通知,通知中称,公共维修基金涨到每平方米118元,必须补全了才能办房产证。
记者调查>> 在鲁女士提供的收据上,记者看到,2009年12月27日鲁女士按照每平方米16.8元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鲁女士告诉记者,到了开发商承诺的三年期限,大家满心欢喜地等着即将到来的房产证,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场空惊喜。 随后,记者联系到金东国际开发商一位姓张的负责人。张先生说,现在办理房屋的房产证就必须按照每平方米118元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之前迟迟没去办理,是因为业主们的公共维修基金没有交齐。 当记者提到,相关文件中规定,住房维修基金应由开发商先垫付代交时,张先生称对此项规定并不知情。张先生称,开发商正在积极协调办理金东国际小区的房产证,开发商计划先垫付200万元办理一个楼的房产证,待业主们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补交公共维修基金后,再依次办理另外两个楼的房产证。 “我们去开发商找过多次,可是开发商负责人始终没有露面。开发商不要持一个逃避的态度,我们希望由业主代表出面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这件事,希望尽快拿到房屋的产权证。”鲁女士说。 业主们在2009年购房时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 记者 蒋慧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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