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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一己私利毁坏公物
  • 2013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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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伟民

  济南相继在市区内各公共场所,开辟了休闲娱乐场地,添置了健身娱乐器材及多种椅凳,供市民健身娱乐之用。可是小长假期间,笔者发现有些地方公共设施的现状不容乐观。有的锈迹斑斑缺胳膊少腿,有的完全损坏不能使用。管理维护不到位是其中原因之一,但主要是人为因素破坏造成的。
  譬如,东护城河、小清河沿岸的景观地灯,多次被人故意大面积破坏。大明湖景区乒羽活动场地周围的护栏网,更是被人硬生生地开了几个大口子。经我通过媒体爆料,最近已经修复,而破坏者就是经常来这里打球的人,理由很简单,只是因为他们的车子推不进场。想想真是气人,他们一方面享受着公共设施给自己带来的乐趣。另一方面却对其肆意破坏。这种行为完全是公德缺失的表现,理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城市公共设施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财产,随意破坏就是侵犯了大多数市民的利益,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问题是,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狭隘的个人主义就会充分地暴露出来,就会做出损人利己的事情来。
  市民的素质决定了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虽然极个别人代表不了这座城市,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确实影响了这座城市的整体形象。
  济南市正在迎接“十艺节”,除了完善各类基础设施,提高普通市民的文明素质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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