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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买,中介费被扣
法官认为有买卖合同中介扣费属合理
  • 2013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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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8日讯(通讯员 崔心波 记者 张焜)房子都没买到,为何中介要扣下中介费?这是不少市民在通过中介购房时总想不通的一件事。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不时遇到当事人类似的疑问。审判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收费没有错。 
  8日,市民李女士刚刚收到中介公司返还的2000元中介费。仍然有些不甘心的她说,大约两个月前,她找朋友通过一家个人中介,在潍城区找到了一套二手房。在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她通过中介将20万元首付交了。然而卖方由于家里出了些事情,不愿意再卖房子了。李女士说,因为害怕20万元打水漂,她多次主动跟房主联系,没有通过中介就拿到了退还的房款,但里面却少了4000元。原来,这笔钱已被中介当做中介费扣下了。 
  李女士说,房子都没有买成,中介人就收钱?因此她多次向中介人索要中介费,但对方一直表示收钱合理,不想退钱。最终,通过调解,中介人退还了一半中介费。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一些市民在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时,往往会有与李女士相似的想法:“房子都没买到,凭什么还要中介费?”而审判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中介合同应该是居间合同,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任务就是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中介公司的任务就完成了。无论购房合同是否能够履行,中介费是要付给中介公司的,除非中介合同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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