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8日讯(记者 王乐伟) 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该配备执业药师,以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8日,记者调查发现,现在部分药店缺少执业药师。 8日,张女士来到位于三八中路上的一家药店购买感冒药,想找该药店的执业药师询问。“当时药店的售货员表示,执业药师有事出去了。”张女士说,经常能碰到这样的情况,已经有点习以为常了。 湖滨中大道一家零售药店售货员告诉记者,该药店暂时没有执业药师。在东地路附近的一家药店,尽管有执业药师的证件摆在店内,但销售人员称“药师今天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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