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李明君 薛冰) 平阴农妇陈某面对法院的执行,竟然将法院传票撕毁,被法院处以拘留15日。 2011年6月,平阴男子辛某申请贷款70000元,陈某及丈夫为其提供担保。因辛某未能如期归还贷款,辛某、陈某及其丈夫三人被起诉到平阴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陈某的丈夫为躲账到了外地去打工。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陈某的家中,当法官向陈某送达传票要求其到庭履行义务时,陈某接过传票后竟随手撕烂扔进自家粪坑内,并声称要还钱找贷款的人,他们不管。当执行法官询问陈某为什么不依法申报财产时,陈某表示即使有钱也不还。 陈某拒不申报财产并撕毁法院传票,其行为阻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平阴法院决定对陈某拘留15日。被拘留的陈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电话通知家人,一边积极筹集款项,一边托人找辛某要求其履行义务。日前陈某已与辛某一起将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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