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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财骗色假警察五“进宫” |
穿保安服拿假证冒充警察,让受害人帮忙充话费时泄露真实姓名 | |
- 2013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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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侯文强 报道
本报4月9日讯 日前,刘某第五次走上了被告人的位置。他只上过1年学,却在40岁以前被关了4次,先后因强奸、流氓滋事、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入狱17年。在2012年,他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诈骗两名女子8万余元后,再次被牟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身穿保安服、手拿假警察证、自称在海关工作、假名“孙清”……在烟台当保安的刘某,不想着好好工作赚钱,反而老想骗女性钱财。这些名头果真管用,他以假身份和很多女性网上聊天,其中有两名女子上了钩。 推销产品要疏通关系、到外地办案需要费用、父亲得病去世……刘某骗钱的理由五花八门,每次都能得逞。2012年4月份是他作案最频繁的一个月,骗过7次钱,平均4天骗一次。 一位被骗女子说,她对国家公职人员很信任,刘某的服装、证件看起来很真实,就跟刘某以谈恋爱的心态交往了。另外一位被骗女子还打算与刘某结婚,并领着刘某去见了父母。 越骗越顺手的刘某终于露出马脚。2012年5月份,一名被骗女子帮刘某充话费时,发现刘某手机号登记名字不是“孙清”,而是“刘某”。真名字泄露后,刘某慌了神,再也不敢接电话。过了几天,刘某看到没有警察来抓他,又开始忽悠对方。被骗女子已经开始怀疑他,索性将计就计,将刘某引来牟平后让他还钱。但刘某东拼西凑只还了1万元钱,女子报警,刘某被抓。 据刘某供述,他还骗了一名女子1.6万元,还给前一名女子的1万元钱,就是从另外一名女子处骗来的。 □相关链接 他这辈子已被关了17年 刘某8岁上学,9岁辍学后无业。16岁时因强奸罪判刑6年;刚出狱不到1年,刘某23岁时,又因流氓滋事被劳教3年;27岁时因招摇撞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31岁时,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2000年,37岁的刘某刑满释放,自己开过饭店、当过保安,没想到在安分了10年后,再次因为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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