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张晓琳 通讯员 李德祥) 9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德州调查队了解到,3月份,德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1.7%,其中食品价格回落较多,环比下降5.3%,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消费品价格环比下降2.3%,服务项目价格环比上涨0.1%。 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其中翘尾因素为1.4%),涨幅较上月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8%,非食品价格上涨2.0%;消费品价格上涨2.1%,服务价格上涨4.1%。1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2.5%,在全省17城市中德州列第4位。3月CPI同比涨幅回落的主要原因是食品价格下跌和春节错位影响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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