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记者 邱晓宇) 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将获发今年第一季度物价生活补贴。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四市发放标准由当地确定)随本月或下月低保金,由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根据青岛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情况,依据青岛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近日,市物价局会同统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启动2013年一季度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定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其他市发放标准由当地确定),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优抚对象,发放2013年第一季度物价生活补贴。本次补贴将随下月低保金,由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