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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
农村低保标准今年提高两百
  • 2013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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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姜文洁 通讯员 徐文亮 边军 张霞) 9日,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日前临淄区开展"全力救助帮扶 增进民生福祉"行动,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800元。
  “原来的农村低保标准是24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是每人每年3300元,今年都有所提高。”工作人员介绍说。
  另外,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孤儿四类人群,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将救助比例由个人负担准予报销及合规医疗费用的50%提高到65%,并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形成自然增长机制,力争到“十二五”末达到80%以上。经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准予报销及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5万元。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对新入学的残疾家庭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分别给予3000元和4000元的救助。”工作人员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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