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划车位自安锁车器
市民微博举报,交警及时查处
  • 2013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停车】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周衍鹏) 划个车位,再安个锁,公共道路变自家停车场。11日,市北交警根据市民微博举报,取缔了甘肃路一处私划停车位安装地锁的行为。
  “太牛了,停车位可以自己划!牛!”9日下午6点,一市民通过微博向交警部门举报称,甘肃路一市民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划了停车位,并且安装了锁车器。市北交警立即派民警到现场核实,确认该举报内容属实。民警通过查询“泊车位”内所停的车辆信息,联系到车主,责令其尽快拆除地锁,同时将违法泊车位还原。车主答应得很“痛快”
  11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北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这处私划的违法泊车位,看看车主是否已履行承诺。刚下车,记者就注意到了这处山寨泊车位,与其称为泊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喷成的一个歪歪扭扭的白方格,为防止他人占用,车主还在车位内安装了一个锁车器。此处刚好位于路口拐角处,原本路就比较窄,车辆通行就比较困难,划上这处车位后,更是极易发生事故。对于交警的责改令,车主并未放在心上。
  “我以为你们不会再来了呢!”11日,刚下楼准备开车上班的车主再次见到民警,表现得非常吃惊,极不情愿地找来工具,将锁车器撬下,但一直解释,之所以一直没拆,主要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工具。车主称,锁车器是自己花100元买来安装的,但对地面上所划的泊车位矢口否认。一听民警要罚款,随即借口开溜。
  执法民警称,这种乱占停车位的现象并非偶然,但目前并无明确法规,只能依据擅自占用道路的行为处以500元的罚款,没收占道工具,以教育方式为主,罚款为辅。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店为防止门前停车,擅自摆放了“圈地”的隔离墩,这种现象较为普遍,交警部门称,商家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属个人行为,不合法。市民如发现此类情况,可向职能部门举报,擅用的“禁停”牌子将一律没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