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言平 近段时间,张高平叔侄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徐定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起冤案的造成与民警个人素质有关,也与当时的执法理念、侦查手段和技术检验水平等因素制约有关。(4月16日《浙江日报》) 程序环节的正义性,往往决定着司法的公正性。在一些失序的法治环境中,我们见过多少“正义之神”的树立,几乎就见过多少“正义之神”的倒下。在程序缺乏正义、制度不够缜密、律法未被尊重的司法环境下,执法“成果”往往容易变成司法恶果。诚然,冤案的造成,相关警员负有直接责任,但更需正视的是,制度和机制的缺陷,才是造成冤案的根源。 根据报道,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浙江省公安厅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特别是命案办理工作制度和体系。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俞新尧表示,该院领导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了建议案,建议“两高”、公安部联合制定死刑案件审判期间证据补查程序的规定,解决刑事诉讼的运作机制问题,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收集、示证、质证、认证和审查制度,防范刑事冤错案件。我们期待,上述表示能成为事实,让冤案的追责和反思更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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