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梅苑社区公共绿地成“私家农场”
物业多次贴告示仍屡禁不止
  • 2013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张店梅苑社区一绿化带被小菜园所替代。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樊伟宏) 16日,张店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居住的梅苑社区中有不少绿化区被部分业主“改造”成了蔬菜地。
  记者随后来到梅苑社区发现,楼与楼之间的不少绿化区内,有部分绿化植物已经被业主种上的蔬菜所代替,形成了一片片整齐的小菜地,甚至有的菜地周围还搭起了保护蔬菜的栅栏和棚子。“本来都是花花草草的,现在东边缺一块种这个,西边少一块种那个,真的不太美观。”王先生说。
  记者从其他居民处了解到,有些居民为了让蔬菜生长旺盛,还经常给菜施肥,天热的时候,会散发出很刺鼻的味道,这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困扰。
  对此,梅苑社区柳泉物业的工作人员徐先生告诉记者,其实这种情况他们早就发现了,并多次贴出了禁止居民这样做的告示,但是效果并不好。“这些地大部分都是一些年龄大的居民种的,他们主要是为了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实在是不太好管理,以前还有居民因为争水浇地发生争执
  徐先生还告诉记者,物业人手不足也导致管理工作很难进行。“我们这个小区有8个楼,真正干活的只有五个人,两个负责打扫卫生,两个负责看门,一个负责维修,实在是管不过来。”
□记者手记
法规虽明令禁止 谁来执行成难题
  记者调查发现,小区绿化区变身“蔬菜园”这种情况并不止是在梅苑社区一处,在张店大化纤宿舍及一些老旧小区普遍存在。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被禁止。但是在处罚措施方面却没有明确规定。小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对绿化区种菜的行为只能进行劝阻,却不能强行拔除。有了法规却没有执法主体,居民利益受损该找谁?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有效措施,维护广大业主利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