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案件侦查和犯罪嫌疑人供述,走私“洋垃圾”,各个环节均有利可图:首先是国外供货商,他们以极低的价格将垃圾卖给国外买家,其收取的政府部门垃圾处置补贴则直接成为利润。 对中间商而言,转手销售垃圾,可获约10美元/吨的直接销售利润。 至于国内进口商的利润,主要来自对进境垃圾分拣销售后的获利。 国内进口商选择购买境外未分拣的城市垃圾而非分拣后的垃圾废物,考虑的也是成本。国内分拣成本只相当于国外分拣成本的1/10——国内分拣工人工资只有2000元人民币/月,而国外分拣工人工资为2000欧元/月左右。 南京海关有关负责人称,国内进口商赚取的其实就是工人廉价劳动所产生的价值。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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