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4月21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郭芳) 购买的新鞋没穿几天就开胶,更换后又出现磨脚现象,想要再次更换却遭到商家拒绝。 4月8日,张女士在莘县张寨镇一鞋店购买了一双知名品牌的女鞋,没穿几天,鞋子就大面积开胶,商家为其更换了一双,可又出现磨脚现象。张女士要求商家再次更换,店方以新鞋磨脚非质量问题为由不予更换。无奈之下,张女士将其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张寨分会。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矛盾点在于鞋子磨脚是否属于质量问题。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到质检部门做质量鉴定。如果是因为鞋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鞋子磨脚,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予以退货,同时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 在消协多次调解下,鞋店经营者最终同意再次为张女士更换同品牌同款式的一双女鞋。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鞋子时,不要被品牌、广告等因素左右消费意识,一定要多试穿几次,选择适合自己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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