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司路清 通讯员 郑青 侯涛) 会员卡内有钱,但因为工作人员未做登记,无法查询到金额,导致消费者无法消费。五莲县工商分局近日通过调解,双方和解。 去年年底,王某的朋友在五莲县某衣服专卖店购买了一件衣服,作为送给王某的生日礼物,价格是218元。因大小和款式不合适,王女士后来到专卖店要求退货,当时专卖店工作人员称无法退货,但可以开具一张会员卡,卡内含有218元,可凭会员卡及该服装的款号和价格,随时到店调换等值的其他款式的衣服。 4月5日,王女士到专卖店要求调换衣服,专卖店工作人员虽然承认该卡为本店所有,但称该卡未作登记,无法查询到卡内金额,无法为王女士调换衣服,王女士认为该店不履行调换承诺,于是投诉至12315申诉举报中心。 接到投诉后,五莲县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和服装专卖店负责人取得联系,该专卖店负责人解释说因当时该店内顾客比较多,因此营业员没有及时为王女士做好该卡的登记工作。 经执法人员细心宣讲,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可以持卡到该专卖店随时取衣服,王女士对此次调解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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